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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认证应知应会(八)

发布日期:2025-05-20  

1. 认证目标与宗旨

依据《标准》及《规范》,通过对高校护理学专业提供一种公认的、标准化的专业评估(是否符合标准要求,多大程度符合),得出实质性发现和诊断性意见,帮助学校找出差距和问题,明确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,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改进和持续提升,以评促建,健全质量保障体系,保证护理人才培养质量。

2. 认证观测重点(五个度)

培养目标的达成度:培养目标整体的一致性和实际结果的实现度。

社会需求的适应度:不同类别的学校担负着不同、独特的社会责任。重点评价满足社会需求的程度。

师资条件的支撑度:师资队伍、办学资源支撑培养目标实现和满足社会需求。

质量保障的有效度:建有质量保障运行机制,定量和定性结合的督导评价机制,及时反馈,持续质量改进。

毕业生及用人单位满意度:重点评价在校学生对学习效果的满意度,以及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满意度。

3. 护理学专业认证的基本程序

认证工作包括学校自评、专家组现场考察和学校整改提高 3 个阶段,具体有 7 个阶段:

(1)学校申请认证;

(2)学校自评;

(3)专家审阅《自评报告》;

(4)现场考察;

(5)提出认证结论建议;

(6)审议;

(7)工作委员会做出认证结论。

4. 护理学专业认证的形式

认证的主要形式为听取自评报告、专家组实地考察和召开座谈会三种。

5. 专家实地考察的形式与内容

专家组现场考查主要是核实学校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并了解自评报告未能反映的有关情况。包括听取汇报,考察基础办学条件及专业实验教学设施,观摩课堂教学、实验、实习、学生课外活动,走访护理学院并查看教研室教学档案材料,走访职能部门及相关学院,召开校院两级教学委员会及教学督导、学校管理部门负责人、教师及各年级学生代表、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座谈会,考察临床基地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包括听取汇报、查看材料、带教人员座谈会、实习生座谈会、测试学生基本知识和临床技能等,考查其他能反映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的实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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